司法职权的定义是什么?
我一直不太清楚司法职权到底是什么意思。在生活中,经常听到司法机关行使司法职权,但具体这职权包含什么、是怎么界定的,我完全不了解。想知道能不能有个明确的定义告诉我司法职权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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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职权,简单来说,就是司法机关在司法活动中所拥有的权力。司法机关主要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它们在国家的司法体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司法职权就是它们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司法职权主要体现在审判案件上。审判权是人民法院核心的司法职权,它包括对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理和裁判。例如,在民事案件中,法院要对双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审查,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判断谁是谁非,并作出公正的判决。这一过程就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的司法职权主要是法律监督权。法律监督贯穿于整个司法活动的过程中,包括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以及刑罚执行活动等进行监督。比如,当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时,有权要求其纠正;在法院审判过程中,如果检察院认为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以依法提出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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