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时工作制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不定时工作制加班工资的计算,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首先要知道,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点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不定时工作制下,加班工资计算如下: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在正常工作日超出标准时间工作,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打个比方,你正常每小时工资是20元,延长工作时间的话,每小时加班工资就是20×150% = 30元。 要是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例如,你的日工资是200元,那么休息日加班这天的工资就是200×2 = 400元。 而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比如法定节假日当天,日工资200元,这天的加班工资就是200×3 = 600元。 不过要注意,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要按照规定报批或备案。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七条规定,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等需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等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仅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是不够的,必须先行报批或备案才可以。 此外,不同地区对不定时工作制职工加班费用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要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进行精确的计算。 相关概念: 不定时工作制:因工作性质、特点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报批或备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申请批准或进行备案,以确保该工时制度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