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案件各类词语的定义是什么?

我涉及到一个刑事案件,里面有好多专业词语我都不太懂,像犯罪未遂、主犯、从犯这些。我想知道这些刑事案件里各类词语到底是怎么定义的,弄清楚这些对我处理这个案子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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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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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有许多专业词语,了解它们的定义对于理解案件情况和法律程序至关重要。以下为你介绍一些常见刑事案件词语的定义。 首先是“犯罪主体”,它指的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或者单位。在法律上,犯罪主体分为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需要达到一定的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单位犯罪则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犯罪主观方面”是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主要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又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而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比如,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客观表现,包括犯罪行为、犯罪结果以及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主体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犯罪结果是指犯罪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的损害;因果关系则是判断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另外,还有“犯罪既遂”“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犯罪既遂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完成,实现了犯罪目的。例如,在盗窃罪中,行为人成功窃取了财物,就构成犯罪既遂。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主犯”和“从犯”也是刑事案件中常见的概念。主犯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以及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规定,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这些只是刑事案件中一部分常见词语的定义,不同的案件可能会涉及到更多特定的法律术语,准确理解它们有助于更好地处理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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