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诉讼法院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在拆迁诉讼中,法院收费标准需依据具体案件类型来确定,主要分为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 若为行政诉讼,也就是拆迁户状告政府相关部门拆迁行为违法等情况。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所以,一般的拆迁行政诉讼案件,法院通常会收取50元的案件受理费。不过,如果在诉讼过程中,涉及到鉴定、公告、翻译等费用,这些费用则由当事人按照实际发生额另行交纳。 要是拆迁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比如拆迁户和拆迁方就拆迁补偿协议产生纠纷等情况。同样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例如,拆迁补偿纠纷中诉讼请求金额为30万元,那么需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为:1万元以下部分交50元,1万至10万部分为(10万 - 1万)×2.5% = 2250元,10万至20万部分为(20万 - 10万)×2% = 2000元,20万至30万部分为(30万 - 20万)×1.5% = 1500元,总共就是50 + 2250 + 2000 + 1500 = 5800元。 此外,诉讼费用通常由败诉方承担,但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如果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