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认购商品房后未签订正式购销合同,定金该如何处理?

我之前认购了一套商品房,交了定金,但后来没和开发商签正式的购销合同。现在我有点担心这定金的问题,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定金会怎么处理,是能退给我,还是就被开发商收了,我该怎么做来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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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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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认购商品房后未签订正式购销合同的情况下,定金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了解定金的法律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在商品房认购中,定金通常是购房者为了确保能够购买该房屋而向开发商支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接下来分情况讨论定金的处理方式。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的原因,比如购房者改变主意不想购买该商品房,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正式购销合同,那么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购房者无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因为购房者的行为属于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 第二种情况,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未能签订正式购销合同,例如开发商将该房屋另行出售给他人,或者开发商在合同条款上提出了不合理的要求,致使购房者无法接受从而不能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属于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购房者。 第三种情况,如果是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比如因不可抗力、政策变化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签订正式购销合同。根据相关法律精神,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因为双方都没有过错,不适用定金罚则。例如,政府出台了新的购房政策,导致购房者不再具备购房资格,此时就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 总之,在遇到认购商品房后未签订正式购销合同的情况时,购房者要及时与开发商沟通,明确未能签订合同的原因,并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定金问题。如果与开发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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