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全责无人伤亡情况下交通费如何赔偿?

我开车和别人的车发生碰撞,交警判定我全责,好在没有人受伤。但对方找我要交通费,说是因为车要修,这期间他出行不方便产生的费用。我不太清楚这个交通费该怎么赔,是全部我出吗?按什么标准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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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一方被认定为全责且无人伤亡,但涉及交通费赔偿问题,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在这种无人伤亡但车辆受损需要维修导致对方出行不便而产生的替代交通工具费用,也属于合理的赔偿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如果您车辆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那么首先会由保险公司在相应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对于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一般应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在这种车辆维修期间产生的替代交通工具费用,对方需要提供合理的票据,比如打车的发票、租车的合同及费用凭证等。赔偿的范围通常是合理的、必要的交通费用。如果对方主张过高,您可以要求对方说明费用产生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如果双方对赔偿金额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申请交警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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