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哪些权利,期限怎么算?
我朋友因为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了,我想了解下,剥夺政治权利具体是剥夺了哪些权利呢?另外,这个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怎么计算的呀?我很关心他的情况,想弄明白这些。
展开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罚体系中的附加刑之一,简单来说,就是限制犯罪分子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它包含的权利以及期限的计算方法。 首先,剥夺政治权利所包含的权利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意味着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参加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活动,也没有资格被选举成为代表或公职人员;二是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被剥夺者不能自由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看法,不能出版相关作品,也不能参与或者组织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活动;三是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即被剥夺者不能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中担任任何职务;四是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不过他们可以在这些单位中从事非领导职务的工作。 然后,关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等相关规定,分以下几种情况。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也就是说,在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同样不享有政治权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