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或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应该如何进行?


在医疗过程中,故意或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是一个严谨且重要的法律程序,它关系到患者的合法权益和医疗行业的规范发展。下面我们来详细探讨如何进行这方面的认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故意或重大医疗过失。故意医疗过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患者造成损害,却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则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因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后果。 认定故意或重大医疗过失,有几个关键步骤。第一步是收集证据。患者及其家属要尽可能收集与医疗过程相关的各种证据,比如病历资料、检查报告、诊断证明、药品清单等。这些证据是认定过失的基础,能够直观地反映医疗行为的过程和结果。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这说明病历资料的规范书写和保管是有法律要求的,也是认定过失的重要依据。 第二步是进行医疗鉴定。医疗鉴定是认定故意或重大医疗过失的关键环节。一般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鉴定,一种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另一种是司法鉴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三步是分析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需要专业的医学和法律知识,判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行为是否直接导致了患者的损害后果。如果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医疗机构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根据认定结果进行处理。如果认定为故意或重大医疗过失,患者及其家属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等方式,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总之,认定故意或重大医疗过失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和医学标准,患者及其家属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尊重事实和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