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后去交警大队就算处理好了吗?
我之前发生了一起事故,去交警大队做了登记啥的,现在就不知道去了交警大队是不是就算处理好了。我不太清楚后续还有没有别的流程,需不需要再做些什么,所以想问问大家,事故后去交警大队是不是就意味着整个事情都处理完了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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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后去交警大队并不一定意味着处理好了。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处理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处置、责任认定、调解等一系列工作。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警大队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步通常是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他们会收集事故相关的证据,比如现场照片、证人证言、车辆痕迹等。这个阶段去交警大队,可能只是完成了初步的登记和信息采集,并不代表处理结束。
接下来,交警会根据收集到的证据进行事故责任认定。一般情况下,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有拿到了事故责任认定书,才明确了各方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
拿到责任认定书后,事情还没有结束。如果双方对于赔偿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可以进行调解。调解可以在交警大队的主持下进行,也可以自行协商。但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就可能需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赔偿纠纷。所以,事故后去交警大队只是处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要等责任认定、赔偿等问题都妥善解决了,才能算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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