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久算拖欠工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发工资时间一直不固定。有时候隔一个月才发,我也不清楚这是不是算拖欠工资。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多久不发工资就属于拖欠工资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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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拖欠工资指的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一般来说,工资需要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里的“按月支付”,就是按照固定的日期每月发放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也明确,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从这些规定来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并且超过了一个月的工资支付周期,通常就会被认定为拖欠工资。不过,如果是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比如自然灾害等导致用人单位没办法按时支付工资,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及时支付工资的,一般不认为是拖欠工资。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是因为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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