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销售进口药品怎样定罪?

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人销售了一些进口药品,现在有点担心会不会涉及犯罪。我想知道在法律上,销售进口药品是如何定罪的呢?这种定罪有没有什么前提条件和判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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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药品定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销售进口药品的定罪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首先,让我们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假药和劣药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定义。假药指的是那些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或者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等情况的药品。而劣药则是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与销售进口药品定罪相关的主要是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和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如果销售的进口药品被认定为假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若销售的进口药品被认定为劣药,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过,在2019年《药品管理法》修订后,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不再一律按假药论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销售少量根据民间传统配方私自加工的药品,或者销售少量未经批准进口的国外、境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后果或者延误诊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但如果销售的进口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销售行为严重扰乱药品市场秩序等,仍然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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