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销售境外药品怎样定罪?

我有个朋友(实际是我自己),销售了一些境外药品,我不太清楚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我想知道销售境外药品会被如何定罪,依据是什么,会不会有不同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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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药品销售定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销售境外药品的定罪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定。首先,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假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变质的药品,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等都属于假药。劣药是指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等情况。 如果销售的境外药品属于假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若销售的是境外劣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过,如果销售的境外药品虽未经批准进口,但药品本身质量合格、不存在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后,这种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不再按假药论处。但未经批准进口、销售仍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关于药品进口、经营的相关规定,会面临行政处罚,比如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等。所以,销售境外药品定罪要结合药品实际情况、销售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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