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一般人格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在生活中遇到一些让我感觉不太舒服的事,怀疑自己的一般人格权被侵犯了。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侵犯一般人格权到底要满足哪些条件呀?我就想弄清楚具体的构成要件,好判断自己该怎么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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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一般人格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加害人的行为侵犯了公民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人格平等指每个人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人格地位,不存在高低贵贱之分;人格独立意味着个人能自主地决定自己的事务,不受他人非法干涉;人格自由是说个人有按照自己意愿行动、思想等方面的自由;人格尊严就是每个人都应受到他人的尊重。例如,一些歧视性的言语或行为就可能侵犯人格平等和人格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 其次,加害人在实施加害行为时具有主观上的故意。也就是说,加害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的一般人格权,却还是故意去做了。比如,故意编造虚假事实诋毁他人,让他人的人格尊严受损。 最后,受害人因为加害人的侵犯行为实际遭受了精神伤害,并且产生严重后果。这里的精神伤害可能表现为焦虑、抑郁、失眠等心理问题,严重后果则是指这些精神伤害对受害人的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例如,导致受害人无法正常工作,或者出现较为严重的精神疾病等。 总之,只有同时满足上述几个构成要件,才能认定为侵犯一般人格权。当一般人格权受到侵犯时,受害人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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