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范是怎样的?

我最近签了个买卖合同,现在涉及到合同履行地的问题。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对于买卖合同履行地是怎么确定的,想知道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规范和标准,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避免之后因为这个产生纠纷。
展开 view-more
  • #合同履行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领域中,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有着重要意义,它关系到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以及可能发生纠纷时的管辖问题。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范。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这是在合同对履行地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的一般性确定原则。通俗来讲,如果合同里没说清楚在哪里交钱,那收钱的一方在哪里,交钱就去哪里交;要是交付的是房子等不动产,那就在房子所在地交付;如果是交付其他东西,就在负责交付东西的那一方所在地交付。 其次,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这体现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按照约定来确定履行地。例如,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写明货物在买方所在地交付,那么买方所在地就是该买卖合同的履行地。 此外,对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合同,这种情况下交易发生的地方就是履行地。比如在农贸市场的买卖,当场给钱拿货,农贸市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考虑到合同未实际履行的情况下,以约定履行地来确定管辖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不便,所以采用被告住所地管辖的方式。 总之,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要先看合同是否有明确约定,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法律规定的一般原则来确定;对于即时结清合同按交易行为地确定;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双方住所地都不在约定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这样的规范既保障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又在出现问题时有明确的法律指引。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