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房前开发商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我买了套期房,马上到交房时间了,想知道开发商交房前得满足啥条件,不然怕他们随便交个不合格的房子给我。我就想弄清楚具体有哪些条件是他们必须达到的,心里有个底,避免自己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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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房条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房前,开发商需要具备一系列条件,这既是对购房者权益的保护,也是法律的明确要求。 首先,从建设工程质量方面来看,开发商要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这意味着房子要按照设计图纸和购房合同的规定,把该建的都建好,不能缺胳膊少腿。同时,施工单位需要向开发商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竣工报告,这报告就像是施工单位给开发商的一份‘作业完成且合格’的证明。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这是基本的质量保障。 其次,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这些单位在工程建设的不同环节都起着重要的监督和把关作用。勘察单位要确保土地状况适合建房;设计单位要保证房子设计合理;施工单位要把房子建得符合要求;工程监理单位要监督整个施工过程。他们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就像是各个环节的‘通行证’,都通过了,房子质量才有保障。 再者,开发商还需要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这些资料记录了房子从设计到施工的全过程,就像人的病历一样,以后房子出了什么问题,都可以从中查找原因。比如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检测报告、原材料的质量证明等。 另外,按照规定应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建筑工程进行了质量检测,并且检测结果合格。这就相当于给房子做了一次全面的‘体检’,只有体检合格了,才能交给购房者。 最后,开发商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就像是开发商给购房者的一个质量承诺,保证在一定期限内房子出现质量问题,他们会负责维修;《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告诉购房者房子该怎么用,比如水电线路怎么走、各种设备怎么操作等。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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