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产权和70年产权房本有什么区别?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产权年限的概念。这里所说的50年产权和70年产权,实际上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房屋所有权是永久属于业主的,但是土地是国家所有,我们购买房子时获得的是土地的一定期限的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所以,70年产权的房子一般是居住用地性质,而50年产权的房子土地性质可能是工业用地、综合用地等。 从土地性质的不同,我们可以延伸出很多区别。在生活成本方面,70年产权的住宅通常按照民用标准收取水、电、气等费用,价格相对较低。而50年产权的房子,由于土地性质可能不是单纯的居住用地,其水、电、气等收费标准可能按照商业标准执行,费用会相对较高。 在落户政策上,大部分地区70年产权的住宅可以办理落户手续,购房者可以享受当地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而50年产权的房子,因为土地性质和房屋用途的限制,很多地方是不允许落户的。 在贷款政策方面,购买70年产权的住宅,购房者可以享受较为优惠的贷款政策,首套房首付比例相对较低,贷款年限也可以较长,一般能达到30年。但对于50年产权的房子,银行在贷款审批上会更加严格,首付比例可能较高,贷款年限也会相对较短。 关于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的处理方式,《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70年产权的住宅到期后自动续期,而50年产权的房子到期后续期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