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受贿罪与贪污罪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听说了受贿罪和贪污罪这两个罪名,但不太清楚它们之间到底有啥区别。我想知道在实际情况中,比如在行为表现、犯罪对象这些方面,这两个罪名具体的差异是怎样的,依据法律该如何区分它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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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贿贪污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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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与贪污罪都是我国刑法中涉及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的重要罪名,但二者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从定义和概念上来说,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里强调的是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为他人办事来获取财物。而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主要是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 其次,在犯罪主体方面,二者虽然主体都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受贿罪的主体范围更广一些,除了国家工作人员外,斡旋受贿的情况下,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其近亲属等特定关系人也可能构成受贿罪。贪污罪的主体一般就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从犯罪行为方式来看,受贿罪的行为方式主要是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利益包括正当利益和不正当利益。而贪污罪则是通过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将公共财物非法占有,比如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资金直接拿走,或者通过做假账等方式骗取公共财物。 在犯罪对象上,受贿罪的对象是他人的财物,这里的财物可以是个人财物,也可以是单位财物。而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即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等。 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在量刑方面,二者虽然都根据犯罪数额和情节来量刑,但具体的量刑标准和幅度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贪污罪的量刑更侧重于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数额,而受贿罪除了数额,还会考虑为他人谋取利益造成的社会危害等因素。总之,准确区分受贿罪和贪污罪,对于司法实践中正确定罪量刑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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