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类型的诉讼程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首先是适用范围。民事诉讼主要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像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简单来说,就是老百姓之间、企业之间或者老百姓和企业之间因为财产、人身关系产生的矛盾,都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而行政诉讼则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提起的诉讼。比如,对行政处罚不服、对行政许可决定有异议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是诉讼主体。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地位是平等的,都可以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例如在买卖合同纠纷中,买卖双方都可以作为原告或者被告。而行政诉讼的原告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则恒定为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比如,某企业对工商局的罚款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该企业就是原告,工商局就是被告。 再者是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也就是说,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比如,在侵权纠纷中,原告要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自己受到了损害以及侵权行为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在行政诉讼中,主要由被告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行政机关需要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来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通常掌握着更多的证据和信息。 最后是诉讼目的和判决结果。民事诉讼的目的主要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争议,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判决结果可能是要求一方履行合同义务、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等。行政诉讼的目的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判决结果可能是撤销行政行为、变更行政行为、责令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