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与管制有什么区别?
我不太清楚拘役和管制到底有啥不同。我一个朋友好像涉及点法律问题,可能面临这两种处罚中的一种,我想弄明白这俩处罚到底有啥区别,对他以后的生活会有啥不同影响,还有处罚的具体执行方式、期限这些方面都是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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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和管制都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它们有诸多区别。 首先是定义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 其次在期限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六十九条规定,数罪并罚时,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而管制的期限,依据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执行场所也不同。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则是在其居住地进行改造,并不关押。 在劳动待遇上也存在差异。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而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最后,在对构成累犯的影响上,拘役处罚后,如果再次犯罪可能构成累犯;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再犯罪,一般不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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