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的区别与认定是怎样的?


在法律领域,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其区别和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从概念上看,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来说,就是一方为另一方干活,另一方给工钱。比如,你雇了一个保姆来家里打扫卫生,保姆按照你的要求完成工作,你支付给保姆工资,这就是典型的雇佣关系。 承揽关系则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关系。以装修为例,你找了一家装修公司为你的房子进行装修,装修公司按照你的要求完成装修工作,你根据装修成果支付费用,这就是承揽关系。 从主体地位上看,在雇佣关系中,受雇人在一定程度上要服从雇佣人的指挥和管理。比如,保姆什么时候来打扫卫生、打扫哪些区域等都要听从雇主的安排。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作人一般只关注工作成果,不会过多干涉承揽人的工作过程。装修公司在装修过程中,只要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装修任务,具体怎么施工、安排多少工人等都由装修公司自己决定。 从报酬支付方式来看,雇佣关系通常是按工作时间支付报酬,如日薪、月薪等。而承揽关系一般是按工作成果支付报酬,只有当承揽人完成了符合要求的工作成果,定作人才会支付报酬。 从风险承担方面来说,在雇佣关系中,雇佣人要对受雇人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伤害等风险承担一定责任。比如,保姆在打扫卫生时不小心摔倒受伤,雇主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在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或者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承揽人自己承担责任,定作人只有在存在选任、指示等过错时才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所以,在判断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时,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各个因素。当你遇到相关纠纷时,正确认定法律关系对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解决纠纷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