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都是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商业标识,但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从定义来看,著名商标通常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如省级区域),具有较高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而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范围更广,不限于特定地域。 在认定机构方面,著名商标一般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比如,某省的企业想要申请著名商标,就向该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经过规定的程序后由其认定。驰名商标的认定则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认定。例如,在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涉案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作出认定。 认定标准上,著名商标的认定更侧重于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销售额、纳税额等经济指标,以及在当地的广告宣传、消费者认知度等情况。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更为严格和综合,需要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多个因素。 保护范围方面,著名商标主要在认定的省级区域内受到重点保护,对于在该区域内的商标侵权行为,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给予较为有力的打击和保护。驰名商标则实行跨类保护,即使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只要可能引起公众混淆,损害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利益,驰名商标所有人也有权禁止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总的来说,驰名商标的知名度和受保护程度都要高于著名商标。企业在选择申请哪种商标时,应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市场范围等因素综合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