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款结余和财政拨款结转的区别是什么?
我在处理单位财务事务时,对财政拨款结余和财政拨款结转这两个概念很困惑。不知道它们具体有啥不同,在实际财务操作和管理中有什么影响。想了解一下它们的定义、核算方式、使用规定等方面的区别,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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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结余和财政拨款结转是财政资金管理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上来说,财政拨款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简单来讲,就是这笔钱已经安排了用途,但是在当年没有花完,需要留到下一年接着按原来的用途花。而财政拨款结余则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也就是说,这笔钱原本安排的事情已经做完了,或者因为一些原因不用做了,剩下的钱就成了结余。 其次,在核算方面,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规定,财政拨款结转通过“财政拨款结转”科目核算,该科目下设置“年初余额调整”“归集调入”“归集调出”“归集上缴”“单位内部调剂”“本年收支结转”“累计结转”等明细科目,用来详细记录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的增减变动情况。财政拨款结余则通过“财政拨款结余”科目核算,下设“年初余额调整”“归集上缴”“单位内部调剂”“结转转入”“累计结余”等明细科目,对财政拨款结余资金进行核算。 再者,从使用规定来看,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一般要求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而财政拨款结余资金,通常需要上缴财政部门,或者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进行统筹使用。这是因为结余资金意味着原定的项目已经结束,资金不再需要按照原来的用途使用,所以需要进行统一的调配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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