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与洗钱的区别是什么?


帮信罪和洗钱罪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上游犯罪不同。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是特定的七类犯罪,分别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而帮信罪并没有特定上游犯罪的要求,只要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就行。简单说,洗钱罪的上游犯罪范围很明确固定,帮信罪的上游犯罪只要和信息网络犯罪沾边都有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不同的上游犯罪设定,是为了精准打击不同类型的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主观“明知”的内容不同。洗钱罪必须明知上游犯罪是特定的七类犯罪,而帮信罪并不要求行为人明知上游犯罪的类别,只是要求“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这意味着,构成洗钱罪对行为人主观认知要求更高,得清楚知道是哪类特定上游犯罪,而帮信罪相对没这么高要求,知道是利用网络犯罪即可。 再者,实施的行为不同。帮信罪属于上游犯罪的帮助犯,是“收取”诈骗赃款本身,不涉及资金形式的转移或转换;洗钱罪是行为人用窝藏、转移、转换、收购等方法将自己或者他人实施特定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虚假交易、购买虚拟货币、购买古玩、字画套取现金等方式予以掩盖或洗白,使犯罪所得披上合法外衣,涉及资金形式的转换或转移。比如,帮信罪可能就是单纯提供个账户收钱,而洗钱罪则会把钱通过各种复杂手段变得看似合法。 最后,提供支付结算时间节点不同。帮信罪是在被帮助对象准备犯罪或者犯罪实施过程中提供帮助,而洗钱罪是在被帮助对象犯罪完成之后提供帮助。 相关概念: 帮信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洗钱罪: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