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见义勇为和无因管理的区别是什么?

我之前看到有人落水,我就跳下去救了他,没考虑太多。后来有人说这算见义勇为,也有人说算无因管理。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看,见义勇为和无因管理到底怎么区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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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见义勇为
  • #无因管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见义勇为和无因管理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您详细阐述它们的区别。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见义勇为和无因管理各自的定义。见义勇为是指个人不顾自身安危通过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等方式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一种行为。而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 从构成要件上看,两者存在明显差异。见义勇为通常要求行为人面临一定的危险情况,并且这种危险具有紧迫性和现实性,比如面对正在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而无因管理并不要求存在这种危险情况,只要管理人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为了他人利益管理事务即可。例如,邻居外出旅游,家中花草无人照料,你主动帮忙浇水,这就是无因管理,并没有面临危险情况。 在法律适用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这体现了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而对于无因管理,《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也就是说,无因管理强调的是管理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还必要费用和补偿损失。 从行为目的来看,见义勇为的目的往往是为了维护社会正义、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重大人身安全。而无因管理的目的更侧重于避免他人利益受损,不一定涉及到维护社会正义等宏观层面。 综上所述,见义勇为和无因管理在构成要件、法律适用和行为目的等方面都存在区别。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要根据具体情况准确判断行为的性质,以便正确适用法律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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