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交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我打算买套房子,卖房的让我交点钱,说可以是定金也可以是订金。我不太懂这俩有啥不一样,就怕交了钱之后出啥问题,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想问问,在买卖房屋的时候,交定金和交订金到底有啥区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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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定金和订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法律含义、法律后果都有所不同。 首先来说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简单来讲,在房屋买卖中,如果你交了定金,之后又不想买这套房子了,那么这个定金是要不回来的;但如果是卖家不想把房子卖给你了,那他就得双倍返还你定金。这其实是一种惩罚性的规定,目的是为了保障合同能够顺利履行。 而订金则与定金不同。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它通常被视为预付款。当交易成功时,订金可以充当房款;当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它不具有定金那种担保性质,也不存在双倍返还的惩罚机制。比如在房屋买卖中,你交了订金后又不想买了,那么卖家应该把订金退还给你;如果是卖家不想卖了,也只需退还订金即可,不用额外赔偿。 所以,在买卖房屋交款时,一定要明确交的是定金还是订金,因为这会直接影响到你资金的安全和权益的保障。在签订相关协议时,也要仔细查看条款中对于这部分款项的性质和处理方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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