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告登记与商品房预售备案有什么区别?


房屋预告登记和商品房预售备案是房地产交易中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将从多个方面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首先,概念不同。房屋预告登记是为了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简单来说,就是购房者为了确保自己未来能够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提前向相关部门进行登记。例如,小李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为了防止开发商将该房屋再卖给别人,小李就可以申请房屋预告登记。而商品房预售备案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预售合同通过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一种制度。这主要是政府为了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规范房地产企业的预售行为。比如,开发商在拿到预售许可证后,将和购房者签订的预售合同到相关部门备案。 其次,法律依据不同。房屋预告登记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该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而商品房预售备案依据的是《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再者,效力不同。房屋预告登记具有物权效力,经过预告登记的房屋,在预告登记有效期内,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房屋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将已经预告登记的房屋再次出售给他人,即使签订了合同,也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而商品房预售备案主要是行政管理手段,不具有物权效力,它主要是对合同进行备案,起到公示和监管的作用。 最后,办理主体和流程不同。房屋预告登记一般由购房者和开发商共同申请,也可以由购房者单独申请,需要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购房合同等材料。而商品房预售备案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办理,开发商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售合同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总之,房屋预告登记和商品房预售备案虽然都与商品房交易有关,但它们在概念、法律依据、效力以及办理主体和流程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要了解这两者的区别,充分利用它们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