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占和拾得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我在外面捡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不少现金和证件。我本想等失主来找,但朋友说我这可能算非法侵占。我有点搞不清,非法侵占和拾得遗失物到底有啥区别啊?我这种情况算哪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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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占和拾得遗失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们的区别。 首先来看非法侵占,它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你本来有保管别人东西的责任,但你却想把这东西变成自己的,而且别人来要的时候你还不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而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他人不慎丢失的财物并予以占有的事实。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它不是无主物,只是暂时脱离了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也就是说,当你拾得遗失物后,有义务归还失主或者交给相关部门。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主观意图和行为结果。非法侵占主观上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并且通过拒不交还的行为实现这种占有;而拾得遗失物本身并不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只是在拾得后如果不履行归还义务,才可能转化为非法侵占。 在你捡到钱包的这个情况中,如果你有等待失主来认领的想法,并且积极采取了等待等合理措施,那就属于拾得遗失物。但如果你在失主找来要求归还时,拒不归还,数额较大的话,就可能构成非法侵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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