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别究竟是什么?


绑架罪和寻衅滋事罪存在多方面的区别,具体如下: **主观目的方面**: 绑架罪的主观动机通常是勒索钱财或获取其他非法利益,绑架扣押人质只是实现目的的手段。例如,绑匪绑架他人后向其家属索要巨额赎金。而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主要是为了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通常没有特定的财产或其他非法利益的诉求,比如无故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以显示自己的威风。 **客观行为表现方面**: 绑架罪一般采取超强度的暴力等手段,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无法反抗和不敢反抗,常常将被害人掳离住所置于偏僻荒野之处,给被害人的心理造成极大恐慌。例如,使用刀具威胁、绳索捆绑等方式强行带走被害人,并将其关押在隐蔽的地点。寻衅滋事罪的行为表现则较为多样,主要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如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例如,在街头无故挑衅他人并进行殴打,或者在商场里肆意破坏商品。 **侵犯的客体方面**: 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威胁到了他人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社会公共秩序。 **量刑方面**: 绑架罪的处罚较为严厉,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综上所述,绑架罪和寻衅滋事罪在主观目的、客观行为表现、侵犯客体以及量刑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