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和判定是怎样的?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但不太清楚自己和公司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我想知道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以及该怎么判定自己属于哪种关系,毕竟这关系到我的权益保障,所以希望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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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雇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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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两种不同的雇佣形式,它们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们的区别以及如何判定。 首先,主体方面。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用人单位主要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其次,主体地位不同。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但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只体现财产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再者,报酬支付方式不同。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行使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分配权利。工资支付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等。劳务关系中的报酬支付方式比较灵活,双方可以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时间等,一般是一次性或按阶段结算。 判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关键要看劳动者是否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是否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等。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若不符合这些条件,可能更倾向于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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