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是否可以适用调解?
我遇到了行政赔偿方面的纠纷,现在案件到了法院审理阶段。我不太清楚在这种行政赔偿案件里,法院会不会像民事案件那样进行调解,想了解下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到底可不可以适用调解呢?
展开


在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时,是可以适用调解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行政赔偿的概念。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比如,行政机关违法对企业进行查封,导致企业遭受经济损失,企业就有权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赔偿。 而调解则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在行政赔偿案件中适用调解,有其积极的意义。一方面,调解可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让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解决赔偿问题,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另一方面,调解可以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节省司法资源。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法院在审理行政赔偿案件时可以适用调解。 在实际操作中,当法院受理行政赔偿案件后,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的意愿,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引导双方就赔偿的范围、方式、数额等事项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则会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