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证未继承房交契税后能否办理不动产权证?

我家有套房子没有房产证,也还没完成继承手续。我想着先把契税交了,看看能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不知道在这种无证未继承的情况下,交了契税是不是就能顺利办下证来,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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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无证未继承房交契税能否办理不动产权证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而不动产权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它整合了房产证和土地证等功能。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于无证未继承的房屋,它缺乏明确的权属来源证明。这里的“无证”意味着没有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书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未继承”则表明房屋的产权转移手续还未完成,在法律上还不能确定新的产权人。 仅仅缴纳契税,并不足以满足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全部条件。契税缴纳只是产权转移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它证明了你在产权转移中履行了纳税义务,但不能替代权属证明材料。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需要有清晰合法的产权来源。如果没有完成继承手续,就无法确定合法的产权继承人,也就无法提供准确的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和不动产权属证书。 所以,一般情况下,无证未继承的房屋即使交了契税,也是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要办理不动产权证,首先要解决房屋的产权问题。对于未继承的情况,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完成继承手续,确定合法的继承人。之后,由继承人凭借继承公证书等相关材料,加上缴纳契税的凭证等,再按照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要求,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才有可能顺利办理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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