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拿到房产证的房屋在继承时该怎么继承?


首先要明确,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也是可以继承的。房屋作为不动产,其物权的设立虽以登记为准,正常情况下办理产权登记后房屋所有人能领取房产证,但这并不影响未取得房产证房屋的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只要该房屋是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拥有的,即使没房产证,也属于可继承的遗产范围。继承开始后,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有遗嘱的按遗嘱约定继承;没有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继承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房屋评估。需要通过专业的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依据房屋所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因素,给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第二步,继承公证。申请人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时需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 ,若有遗嘱,还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要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第三步,房屋测绘。申请人需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后续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四步,继承登记。申请人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递交资料后,办案人员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资料审核通过后,发放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另外,《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所以,若觉得上述流程麻烦,也可直接带着所有资料去住房所在地的法院打官司,拿到法院的判决书之后,再开个协助执行公函,凭借此公函就能顺利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