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营业执照负责人和法人有什么区别?

我打算开个店,在办理营业执照时,看到有负责人和法人的说法。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不一样,担心选错会有麻烦。想了解下它们在法律责任、权利义务等方面具体有哪些区别,这样我办理执照时就能选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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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照主体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营业执照负责人和法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存在诸多区别。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通俗来讲,法人就像是一个“法律上的人”,它可以像自然人一样去签订合同、进行诉讼等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例如,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就是典型的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而营业执照负责人通常是指代表经营单位及分公司行使职权、主持经营单位及分公司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的人。负责人并不等同于法人,他主要是负责该经营主体日常的运营和管理工作。负责人一般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当经营主体出现债务等问题时,责任最终可能会追溯到设立该经营主体的上级法人。比如,某公司的分公司,其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主要负责分公司的日常事务,但分公司的民事责任最终还是由总公司承担。 在法律地位上,法人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独立参与各种法律关系。而负责人只是代表经营单位进行活动,其行为受到法人的授权和约束。在责任承担方面,法人以自身财产独立承担责任,而负责人通常不需要以个人财产对经营主体的债务承担责任(特殊情况除外)。在权利行使上,法人拥有更广泛的决策权和代表权,负责人则主要是执行法人的决策和安排。总之,正确区分营业执照负责人和法人,对于明确不同主体的权利和责任,保障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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