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区别是什么?
去医院看病,结果和医院产生了矛盾。不太清楚我这情况算医疗事故还是医疗纠纷,想知道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到底有啥区别,弄明白之后我也好知道该怎么处理后续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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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是医疗领域中两个不同的概念。 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医护人员因为工作上的失误,给患者身体带来了伤害。比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违反操作规范,导致患者出现额外的身体损伤。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医疗事故的定义。并且该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二级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三级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则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它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也就是说,只要医患之间对医疗过程、结果等方面存在不同意见,就可能产生医疗纠纷。医疗纠纷的范围比医疗事故大,它既包括了医疗事故这种因为医护人员过失导致的争议,也包括一些并非医护人员失误,但患者对治疗效果不满意等情况引发的争议。例如,患者认为治疗费用过高、对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不满意等,都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我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作出了相关规定,明确了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和程序等。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强调的是医护人员的过失以及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结果,是医疗纠纷中的一种特殊情况;而医疗纠纷的范围更广,涵盖了医患之间各种不同原因引发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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