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罪和妨害安全驾驶罪的区别是什么?


公共安全罪和妨害安全驾驶罪是我国刑法中涉及公共安全的两类不同罪名,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 首先,概念和范围不同。公共安全罪并非单一罪名,而是一类犯罪的统称,它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的行为。这类犯罪包含多个具体的罪名,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等。而妨害安全驾驶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规定的一个具体罪名,它是指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或者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其次,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在犯罪主体方面,公共安全罪的主体范围较为广泛,不同的具体罪名主体要求不同,有些犯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而妨害安全驾驶罪的主体主要是乘客和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在犯罪主观方面,公共安全罪中的部分犯罪是故意犯罪,部分是过失犯罪;妨害安全驾驶罪则只能由故意构成。在犯罪客体上,二者都侵犯了公共安全,但公共安全罪侵犯的公共安全范围更为宽泛,涵盖了各种可能危及不特定多数人安全的情形;妨害安全驾驶罪主要侵犯的是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行驶秩序和乘客、道路行人等的安全。 再者,法律后果不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同的公共安全罪具体罪名有不同的量刑标准,处罚力度从拘役到死刑不等。例如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对于妨害安全驾驶罪,根据刑法规定,犯此罪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综上所述,公共安全罪和妨害安全驾驶罪在概念、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