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回执和商标受理通知书有什么区别?

我去办理商标相关业务,拿到了回执和商标受理通知书,不太清楚这两者有啥不一样。它们看着都和商标申请有关,但感觉用途和意义好像不同,我想知道具体的区别在哪里,这对我后续处理商标事宜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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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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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执和商标受理通知书在商标申请过程中有着不同的含义和作用。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它们各自的概念。回执是申请人在提交商标申请文件后,商标局或相关机构给予申请人的一种证明文件,主要是表明申请人已经提交了申请材料,类似于我们去办事时拿到的一个“收条”,证明你已经把东西交上去了。而商标受理通知书是商标局在收到商标申请文件并经过形式审查,认为申请手续齐备、按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后,发给申请人的受理凭证。 从法律依据来看,依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后,经审查,认为申请手续齐备、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并缴纳费用的,予以受理;认为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或者未缴纳费用的,不予受理。这里就明确了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发放条件。 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作用上,回执仅能证明申请材料已提交,不能表明商标申请已被接受或进入审查程序。而商标受理通知书则标志着商标申请已被商标局正式受理,进入了后续的审查流程。从时间上看,回执通常是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当场或很快就能拿到。而商标受理通知书一般需要在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并完成形式审查后才会发放,通常需要一段时间,可能是几个月。此外,在后续流程中的意义也不同。拿到回执后,申请人只是完成了申请材料的提交,后续还不确定商标局是否会受理申请。而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后,申请人可以在商标上标注“TM”标识,表示该商标正在申请过程中,但此时还未获得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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