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的债务如何解决?
我把自己在公司的股权转让出去了,但是担心转让前公司的债务问题会牵连到我。不知道在法律上,股权转让后的债务到底该怎么解决,是由原股东承担,还是新股东承担,亦或是公司本身承担呢?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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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股权转让后债务如何解决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股权转让,简单来说,就是股东把自己持有的公司股份卖给别人的行为。而公司债务,就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欠别人的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就表明,公司债务的承担主体首先是公司本身。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主体,要用自己的全部财产去偿还债务。 对于股权转让前后的债务承担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是在股权转让前就已经存在的债务,一般情况下,按照公司的独立责任原则,还是由公司来承担。但是,如果原股东在转让股权时,隐瞒了公司的真实债务情况,那么受让股权的新股东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欺诈等相关规定,要求原股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新股东先替公司偿还了被隐瞒的债务后,可以向原股东追偿。 要是在股权转让合同中有关于债务承担的特别约定,只要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执行。比如,双方约定转让前的某笔特定债务由原股东承担,那么原股东就需要履行这个约定。 另外,如果是在股权转让后新产生的债务,那自然是由公司来承担。因为股权转让只是股东的变更,并不影响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承担债务的责任。股东只在其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负责,只要股东已经按照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一般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额外的责任。总之,股权转让后的债务解决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以及具体的债务情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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