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订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哪个可以退?
我最近打算租房子,在和房东沟通的过程中,涉及到要交一笔钱。有的房东说交“订金”,有的说交“定金”,我不太明白这两个词有啥不一样的。就想知道这租房订金和定金到底有啥区别呀?还有要是后面因为一些原因租不成了,这钱能不能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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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订金和定金有诸多区别,能否退还的情况也不同。 首先说区别: 1. **法律关系**: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即便定金合同不成立或者不生效,一般也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比如,租房主合同约定租一年房子,定金合同约定先交一定定金,但定金合同因为某些原因没生效,主合同的租赁关系依然可能有效 。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如果按约定该交订金却没交,主合同可能就不成立。 2. **担保性质**: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是为了保证合同双方履行约定。比如租客交了定金后不租了,房东有权不退还定金;要是房东收了定金后不租给租客,就要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更多是表达一种交易诚意。 3. **法律后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是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会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通常只作为损害赔偿金。 4. **数额限制**:《民法典》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比如房租一年12万,那么定金最多只能约定2.4万。而订金的数额一般由当事人自由约定,法律对此没有明确限制。 再来说能否退还: 一般情况下,订金可以退。因为订金多被视为预付款,即使交付订金的一方违约,在没有特别约定时,收受方通常也应退还订金。而定金在交付定金方违约时,收受方可以不退还;只有在收受定金方违约时,交付方可以主张双倍返还定金。不过,如果因为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定金一般应当退还。 总之,在租房交款前,一定要明确是“订金”还是“定金”,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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