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和“可以”在法律方面有什么区别?
我在看一些法律条文时,经常看到“应当”和“可以”这两个词,感觉它们意思有点接近,但又好像不太一样。我想知道在法律里,这两个词具体有什么区别呢?会对法律规定的执行和理解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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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条文中,“应当”和“可以”有着明显的区别,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来说“应当”,它在法律上通常表达的是一种强制性的要求,意味着必须要这么做。如果相关主体不按照“应当”的规定去执行,就会面临一定的法律后果。从法律逻辑上看,这是一种确定性的指引。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里的“应当”就明确要求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完整地履行自己承担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像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而“可以”在法律中表达的是一种授权性的规定,它赋予了相关主体一定的选择权利。相关主体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实施某种行为。这体现的是一种选择性的指引。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里的“可以”就表明检察院有自主裁量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综上所述,“应当”和“可以”虽然只是两个简单的词汇,但在法律中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含义,准确理解它们对于正确把握法律条文的意思、依法办事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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