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可以’和‘应当’有什么区别?
在看一些法律条文的时候,经常会看到‘可以’和‘应当’这两个词,感觉它们意思有点相近,但又好像不太一样。想知道在法律里,‘可以’和‘应当’到底有啥区别,它们的不同会对实际情况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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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条文里,“可以”和“应当”是两个很重要的词汇,它们的含义有明显区别。 “可以”在法律上表达的是一种授权性规定,赋予了行为人一定的选择权。也就是说,当法律条文使用“可以”时,行为人有权利选择做或者不做某件事,法律不会强制要求。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这就意味着原告有自主决定是否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他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做出选择。 而“应当”在法律中属于义务性规定,具有强制性。当法律条文使用“应当”时,行为人必须按照法律的要求去做,如果不做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表明当事人有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没有选择不履行的权利。 简单来讲,“可以”给了行为人选择的空间,而“应当”则是对行为人设定了必须遵守的义务。理解这两个词的区别,对于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的含义、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都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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