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文中“应当”和“可以”有什么区别?
在看法律条文的时候,经常会看到“应当”和“可以”这样的表述。我不太明白它们具体的含义和区别是什么,这两个词对法律规定的执行和理解有很大影响吗?希望了解一下它们在法律层面的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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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条文里,“应当”和“可以”是两个具有不同含义的词汇,它们对于法律规定的理解和执行有着重要的影响。 “应当”在法律上表达的是一种强制性的要求。通俗来讲,就是当法律规定“应当”做某事时,相关主体必须去做,没有选择的余地。如果不按照“应当”的要求去做,就会构成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就意味着任何人要开车上路,就必须先取得驾驶证,否则就是违法驾驶。 “可以”则体现的是一种授权性的规定。也就是说,法律赋予了相关主体一定的选择权,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去做某件事。做与不做,都不会直接构成违法。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原告就有权根据自身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放弃或者变更自己的诉讼请求。 总之,“应当”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可以”是可选择的权利,它们在法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正确理解这两个词对于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的含义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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