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在法律领域中,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是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在很多方面存在区别。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概念上的区别。诉讼时效中止,通俗来讲,就是在诉讼时效期间快要结束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为发生了一些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的障碍,导致权利人没办法行使请求权,那么这时候诉讼时效就会暂时停止计算。等这些阻碍因素消除之后,诉讼时效接着之前的时间继续计算。而诉讼时效中断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为发生了一些特定的事由,导致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统不算数了,要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其次是发生的事由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然后是发生的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可以发生在诉讼时效进行的任何阶段。 最后是法律后果不同。诉讼时效中止是暂时停止计算时效期间,待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剩余的时效期间。比如,原本诉讼时效还有3个月到期,发生了中止事由,中止事由持续了1个月,那么等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继续计算2个月。而诉讼时效中断是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作废,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例如,已经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发生中断事由后,诉讼时效重新从0开始计算。 总之,了解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要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