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及附加与应交增值税有什么区别?


税金及附加和应交增值税都是企业在税务方面经常涉及的重要概念,它们存在着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从定义和概念上来说,税金及附加是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它核算的是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简单来讲,就是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因为开展业务而需要缴纳的一些附加性质的税费。而应交增值税是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本期应交纳的增值税。它主要是针对商品或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来征收的一种税。 其次,在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上也有所不同。税金及附加的计算通常是根据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计算。例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根据地区不同有所差异,市区为7%、县城和镇为5%、其他地区为1%。教育费附加率一般为3%。而应交增值税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计算公式是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则是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征收率通常为3%。 再者,它们在会计处理方面也不一样。税金及附加在会计核算时,借方登记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税金及附加,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而应交增值税在会计核算中,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还应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已交税金”等专栏。 最后,从对企业利润的影响来看,税金及附加属于损益类科目,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营业利润,在计算企业的利润总额时,是需要扣除税金及附加的。而应交增值税是价外税,不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它主要影响企业的现金流和负债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企业需要准确核算和缴纳税金及附加和应交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