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业秘密与竞业禁止有什么区别?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和我签了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不一样,想知道它们在定义、范围、限制时间这些方面有啥区别,对我会有啥不同的影响,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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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秘密
  • #竞业禁止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是商业活动中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从多个方面为你详细阐述它们的区别。 首先是概念不同。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简单来说,就是公司里那些一旦泄露出去就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损失的秘密信息,比如独特的技术配方、客户名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等。 而竞业禁止,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它主要是为了防止劳动者利用在原单位获得的商业秘密,到竞争单位去损害原单位的利益。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其次是范围不同。商业秘密的范围比较宽泛,只要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都可以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而竞业禁止的范围则主要是与劳动者原工作有竞争关系的业务和单位。 再者是期限不同。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只要该信息仍然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就一直受到法律保护。而竞业禁止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最后是义务主体不同。商业秘密的保护义务主体可以是公司内部的员工,也可以是外部的合作伙伴等可能接触到商业秘密的人。而竞业禁止的义务主体一般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总之,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虽然都与保护公司的利益有关,但它们在概念、范围、期限和义务主体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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