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婚后房产证加名字有什么区别?
我准备和对象结婚,关于房产证加名字这事犯了难。不知道婚前加名字和婚后加名字有啥不一样,这关系到以后财产的事,心里挺没底的。想了解下这两种情况在法律上到底有啥区别,会对房产归属产生怎样的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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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和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在法律层面存在显著区别,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是婚前加名字,这种情况可视为一种赠与行为。从法律上讲,一方在婚前将另一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相当于把部分房产份额送给对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完成加名手续,赠与行为即生效,房产就属于双方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若未明确份额,一般会认定为共同共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日后双方分手或离婚,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房产。 而婚后加名字,通常被认定为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就是对房产归属进行了重新约定。一般情况下,婚后加名后房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原本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加名后也会变成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双方原则上会均等分割该房产,但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适当调整分割比例。 总之,婚前婚后房产证加名字的关键区别在于法律性质不同,婚前加名多为赠与,婚后加名多为财产约定,这会直接影响到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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