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共犯与从犯有什么区别?
我不太清楚在贪污罪里,共犯和从犯到底有啥不一样。我身边有人涉及贪污案件,我想搞明白这两者的区别,比如在责任认定、量刑这些方面具体会有哪些不同,好对整个情况有更清晰的认识。
展开


贪污罪共犯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实施贪污犯罪行为的人。也就是说,大家一起商量着去干贪污这件违法的事儿,都参与到了犯罪过程中。而贪污罪从犯则是在共同贪污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比如,有人可能没直接去贪污公款,但帮忙出主意、提供工具或者在旁边放风等,这类人通常就属于从犯。 从责任认定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对于贪污罪共犯,所有参与犯罪的人都要对整个贪污犯罪行为承担责任。不过,在量刑时会根据每个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来分别处理。而从犯,依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一个人是贪污罪共犯还是从犯,关键看其在犯罪过程中的行为和所起的作用。如果一个人在贪污犯罪中积极策划、实施主要的贪污行为,那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共犯中的主犯;如果只是起到辅助、次要作用,就会被认定为从犯。例如,在一个贪污案件中,A是单位领导,组织策划并实施了贪污公款的行为,B是普通员工,按照A的要求帮忙做了一些账目上的掩饰工作,那么A就是贪污罪共犯中的主犯,B则是从犯。总之,贪污罪共犯和从犯在法律上有明确的界定,这对于准确量刑和司法公正至关重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