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别是什么?

我不太清楚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到底有啥不一样。前几天在外面看到有人打架,有人说是故意伤害,有人说是寻衅滋事。我想知道这两个罪名在法律上是怎么区分的,它们的认定标准、量刑等方面有啥不同呢?
展开 view-more
  • #罪名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是刑法中两个不同的罪名,下面从多个方面为您详细介绍它们的区别。 首先是犯罪动机。故意伤害罪通常是基于特定的原因,比如双方之间存在矛盾、纠纷等,犯罪人出于报复、泄愤等目的,故意对他人身体实施伤害行为。而寻衅滋事罪往往没有明确的动机,行为人多是出于耍威风、寻求刺激、逞强好胜等目的,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等。例如,甲因为和乙在生意上有竞争关系,怀恨在心而将乙打伤,这更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丙在酒吧无缘无故地对素不相识的丁进行殴打,这种情况则更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特征。 从犯罪对象来看,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对象一般是特定的人,犯罪人往往是针对与自己有特定关系或冲突的人实施伤害。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对象通常是不特定的,行为人可能在公共场所随意选择侵害对象。比如,张某为了报复李某,专门找到李某并将其打伤,张某的行为针对的是特定的李某,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而王某在大街上看到谁不顺眼就上去推搡、殴打,王某的侵害对象是不特定的,更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特点。 在客观行为方面,故意伤害罪主要表现为对他人身体进行伤害的行为,并且这种伤害行为通常是有针对性的,一般是采用暴力手段直接作用于被害人身体。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方式更为多样,除了随意殴打他人外,还包括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例如,赵某为了让孙某让出摊位,对孙某进行辱骂、推搡,还砸坏了孙某的摊位物品,赵某的行为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在犯罪动机、犯罪对象、客观行为和量刑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准确认定罪名。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