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是什么?

我家里老人最近打算处理名下财产,提到了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想了解一下它们在权利义务、生效条件、法律后果等方面具体有哪些不同,希望能有专业解答,让我心里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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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赠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都是涉及财产处分的法律行为,但它们存在明显的区别。下面我们将从多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从定义上看,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的法律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立遗嘱人把自己的财产送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而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这就像是一种有条件的财产约定,扶养人付出照顾的义务,来换取将来获得财产的权利。 在权利义务方面,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受遗赠人在接受遗赠时,只享有接受财产的权利,一般无需承担义务。除非遗嘱中明确规定了受遗赠人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但这种义务通常不是对等的。例如,遗嘱可能要求受遗赠人对某件物品进行妥善保管,但这和获得的财产价值往往不成比例。而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合同,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扶养人有义务对遗赠人进行生养死葬,同时在遗赠人去世后有权利获得约定的财产;遗赠人则有权利接受扶养人的照顾,同时有义务按照协议将财产给予扶养人。 从生效时间来看,遗赠是在遗赠人死亡时生效。也就是说,只有当立遗嘱人去世后,受遗赠人才有可能获得财产。而遗赠扶养协议则是从协议成立时生效,一旦双方签订协议,扶养人就需要按照约定履行扶养义务,同时享有将来获得财产的期待权。 在法律效力上,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赠。如果遗赠人的财产既有遗赠的安排,又有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那么应当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财产。这是因为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方的约定,体现了双方的意思表示和权利义务的平衡,法律更倾向于保护这种有实际履行内容的协议。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对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都有相关规定。其中,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是遗赠的法律依据。而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明确了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地位。 总之,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在定义、权利义务、生效时间和法律效力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方式来处理财产,以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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