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有什么区别?


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是两类不同性质的案件,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从定义上来说,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而行政案件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简单来讲,刑事案件涉及的是犯罪行为,行政案件涉及的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在案件的处理机关方面,刑事案件主要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负责处理。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法院负责审判。行政案件一般由行政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当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来进行裁决。 在适用法律上,刑事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的刑事诉讼法律。这些法律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以及对应的刑罚。行政案件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 在处罚的力度和方式上,刑事案件的处罚较为严厉,常见的刑罚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此外还有附加刑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等。而行政案件的处罚相对较轻,主要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 在举证责任方面,刑事案件中,由公诉机关(检察院)承担举证责任,要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并且需要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在行政案件中,一般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在多个关键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了解这些区别有助于我们在面对不同法律问题时,正确判断案件的性质并采取合适的应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