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管辖权是怎样的?

我遇到个事儿,不太清楚到底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想了解一下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管辖权规定是怎样的,比如分别由哪些部门来管,有什么具体的划分标准吗?我就怕自己弄不清楚后续处理起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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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管辖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解释一下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管辖权的概念。管辖权通俗来讲,就是哪个机关有权来处理相应的案件。 对于行政案件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一般情况下,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行政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考虑到方便当事人诉讼以及便于法院进行审理和执行等因素。 而刑事案件管辖权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此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以及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这样的管辖划分是为了保证刑事案件能够得到公正、有效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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